台前县各类市场主体报送2016年度报告的通告

2017-01-11 22:07:29 来源:台前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第三步:登录后,按要求填写公示内容后,保存并公示。

  企业报送并公示完成后,可进行自主查询是否已完成公示。具体查询步骤为: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填写注册号进行查询,点击企业名称后查找“企业公示信息”,以及“年报信息”进行查询。

  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选择公示年度报告内容的个体工商户,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的步骤与企业相同。

  六、法律责任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其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照本通告期限报送年度报告,以及在年度报告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工商质监部门将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将其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尚未报送公示2015年度报告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须与2016年度报告一并完成。补报2015年度及之前年度年报的,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的内容填报,不增加社保和统计事项。

  望广大市场主体依法、及时、如实报送年度报告。

  县直机关咨询电话:县工商质监局0393-8507607

  0393-8507770

  县人社局0393-8631156

  县统计局0393-2211303

  台前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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