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标题#e#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温馨提示:参加本次投标未中标的投标供应商,请携带收款收据及单位汇款信息,尽快到我公司财务部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中标供应商请与我公司财务部(扶海洋0371-56602566)联系领取《中标通知书》事宜,办理中标服务费交纳和保证金退还手续。 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七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