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枣庄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2019-11-06 08:00:00 来源:滕州市人民政府 作者:枣庄市政府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日前,枣庄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枣庄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枣政字〔2019〕2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为便于各区(市)城乡水务局、枣庄高新区等主管部门及重点工程建设各单位更好地理解《实施方案》的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现就《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及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今年夏天,9号台风袭击我省,大部分地市受灾严重,我市市中、峄城、台儿庄及薛城、高新区及山亭南部等大部分地区降雨较大,造成城市受灾、农田被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威胁,为解除安全隐患,确保现有水利工程发挥应有作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为做好起草工作,市城乡水务局根据省委、省政府及省水利厅安排,组织各区(市)、枣庄高新区有关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了全市2019--2020完成重点水利工程项目清单,经当地党委、政府同意后,上报省水利厅,由省水利厅汇总后,上报省委常委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同意后,2019年10月10日,以鲁政字[2019]189号文印发,全省重点水利工程项目清单,2019年10月14日,由省水利厅以鲁水办字[2019]114号文印发,涉及我市水毁、巩固提升、抗旱调蓄水源等工程三大类、103个工程。

  枣庄市《实施方案》,在基本保持省政府文件不变,基本维持省水利厅印发涉及枣庄市重点水利工程项目不变的基础上,增加了2019年中央预算内中小河流治理项目4个(即包含了该类全部项目),其他涉及我市水毁、巩固提升、抗旱调蓄水源等工程三大类,变成107个工程。近期市城乡水务局在广泛征求市直相关部门意见基础上,将《实施方案》上报市政府,现已印发,其全市重点水利工程项目清单,近期将由市城乡水务局印发。

  三、主要内容

  本《实施方案》共三章10条,三章分为总体要求、任务目标、保障措施,其中任务目标分为水毁工程、巩固提升工程和新建抗旱调蓄水源工程三大类,保障措施分为加强组织领导、足额落实资金、保障建设用地、加快前期工作、实行容缺审批、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审批程序、加强项目管理、落实责任分工和强化督导调度七部分。

  全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初步匡算总投资69.43亿元,其中规划2020年项目投资21.2亿元(现已审查或批复项目投资12.9亿元),“十四五”期间规划估算投资48.23亿元。

  市城乡水务局

  2019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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