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召开

2019-12-30 08:00:00 来源:滕州市人民政府 作者:滕州日报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12月27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的有关事项。会议决定,2020年1月3日至5日召开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健,副主任姜繁茂、李广宪、柴春国、郭传伟,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王顺思,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龙琳洲出席会议。副市长薄辉及市法院、市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李健、郭传伟分别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市十八届人大代表变动及补选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筹备处关于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筹备情况的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审议表决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建议日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常务主席建议名单(草案)、执行主席分组建议名单(草案)、副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列席人员范围(草案);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会议还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民健身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李健指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与管理,持续加大公共体育设施规划建设力度,多元化建设体育设施,逐步实现基础体育设施全覆盖。要加大对社会力量的扶持,充分调动社会资本投入积极性,加快形成财政专项保障、社会主动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要组织开展好群众健身活动,认真组织参加国家、省市各项群体竞赛活动,精心组织举办“全民健身月”“全民健身日”活动,努力营造全民健身、科学健身的浓厚氛围。

  李健要求,要高度重视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的筹备,强化使命担当,落实责任分工,把各项工作做得细而又细、实而又实,确保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无缝对接、严丝合缝。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统筹安排好各类会议活动,集中精力开好会。各镇街、各代表团要切实做好参会人员的通知落实工作,逐个联系落实到人,认真组织代表和列席人员合理安排好工作,全身心参加会议,确保良好的会风会纪。要规范程序,加强沟通衔接,协调一致,形成工作的强大合力,扎实做好各方面工作,确保大会风清气正、依法有序、圆满成功。

 

滕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

滕州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19年12月27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通过)

  滕州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滕州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1月3日至5日召开,会期3天。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一、听取和审议滕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审议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滕州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滕州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计划;三、审议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滕州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滕州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四、听取和审议滕州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五、听取和审议滕州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六、听取和审议滕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七选举事项;八、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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