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发出清明节文明祭扫倡议

2020-04-03 08:00:00 来源:滕州市人民政府 作者:市融媒体中心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今年清明节能否开展祭扫活动?清明将至,疫情防控工作仍处于关键时期,如何祭扫成为许多市民关注的焦点。4月2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该局近日发出《清明节文明祭扫倡议书》,倡导市民安全文明祭祀。

  《清明节文明祭扫倡议书》提出,今年清明节倡导安全祭祀。疫情尚未结束,聚集易受传染,提倡居家悼念、代为祭扫、网络祭扫等形式缅怀故人,禁止群体性祭扫。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实地祭扫的,请提前与殡葬服务机构预约,自觉配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不违规用火,自觉做到祭扫场地不燃香烛、不焚烧纸钱、不燃放鞭炮,每个墓穴每天祭扫人员不得超过3人。

  此外,还倡议绿色祭祀。遵守社会公德,严禁在城镇小区内和主要街道搭设灵棚、播放哀乐、聘请乐队、喇叭队、歌舞班,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和市容管理等有关规定,杜绝在城市道路、广场、小区、林区、景区等公共场所焚烧纸钱、燃放爆竹,共同维护环境卫生,倡导绿色环保祭扫新风尚。

  同时,倡议市民厚养礼葬。积极弘扬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人去世后,简化丧礼程序,提倡遗体告别、火化、安葬并行。取消破大孝,提倡丧属一律佩戴白花,采用鞠躬、默哀等祭奠方式。

  倡导生态安葬。严禁土葬,实行火化,市民去世后遗体应送到市殡仪馆火化,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全免除。严禁土葬和二次装棺再葬,倡导不留坟头、深埋和公墓安葬。疫情防控期间,提倡骨灰寄存,丧事缓办。

  广大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推动文明、环保、节俭、安全的祭祀新风,发挥党员干部在遗体火化、生态安葬、从简办丧、文明祭奠等方面的表率作用,管好自己、带好亲属、影响他人,自觉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做移风易俗的引领者。

  (融媒体特约记者 连英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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