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宪

2014-05-02 08:00:00 来源:天镇县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2014-05-02 阅读次数:21101    

【王 宪】字维纲,明弘治三年(1490年)进士,曾任阜平县、滑县知县,奉召进京拜为御史。明正德年间,先后任大理寺丞、右佥御史、右副都御史等职,曾奉旨巡抚辽东,历经郧阳、大同等地。在应州抵御外寇有功,封户部右侍郎,赐封其子为锦衣百户。明武宗朱厚照南征,命其率户、兵、工三部侍郎督理军储有功,升代兵部尚书。嘉靖四年(1525年)任三边总制期间,带领将土多次打败边寇,受嘉奖。不久升任兵部尚书兼督团营。数年后告老归里。卒后赠少保,谥康毅。
《明 史》卷一百九十九 列传第八十七记载
   王宪,字维纲,东平人。弘治三年进士。历知阜平、滑二县。召拜御史。正德初,擢大理寺丞。迁右佥都御史。清理甘肃屯田。进右副都御史,巡抚辽东。历郧阳、大同。以应州御寇功,廕锦衣,世百户。迁户部右侍郎,改抚陕西,入为兵部右侍郎。近畿盗起,偕太监张忠、都督硃泰捕之,复以功廕锦衣。武宗南征,命率户、兵、工三部郎各一人督理军储。驾旋,以中旨代王琼为兵部尚书。世宗即位,为给事中史道劾罢。
   嘉靖四年,廷推邓璋及王宪为三边总制,言官持不可,帝竟用王宪。部将王宰、史经连败寇,玺书褒谕。吉囊数万骑渡河从石臼墩深入,王宪督总兵官郑卿、杭雄、赵瑛等分据要害击之,都指挥卜云断其归路。寇至青羊岭,大败去。五日四捷,斩首三百余级,获马驼器仗无算。帝大喜,加王宪太子太保,复予一子廕。至是,凡三廕锦衣世百户矣。中官织花绒于陕,王宪请罢之。又因九庙成,请释还议礼得罪者,颇为士大夫所称。张璁、桂萼欲用王琼为总制,乃改王宪南京兵部尚书。已,入为左都御史。朔州告急,廷推王宪总督宣、大。王宪不肯行,曰:“我甫入中台,何见驱亟也。”给事中夏言、赵廷瑞劾王宪托疾避难,复罢归。
未几,帝追念王宪,召为兵部尚书。小王子入寇,条上平戎及诸边防御事宜。又请立京营分伍操练法,诸将不得藉内府供事,规避营操。帝皆嘉纳。旧制,军功论叙,有生擒、斩首、当先、殿后、奇功、头功诸等,其后滥冒日多。王宪定军功袭替格,自永乐至正德,酌其轻重大小之差,胪析以上。诏著之《会典》为成式。寻兼督团营。西番诸国来贡,称王号者百余人。王宪与礼臣夏言等请如成化、弘治间例,答敕止国王一人,仍限贡期、人数。议乃定。
   大同兵变,王宪初言首乱当诛,余宜散遣。而大学士张孚敬与总督刘源清力主用兵,王宪乃不敢坚前议。源清攻城不能下,北寇又内侵,请别遣大臣御北寇,己得专攻城。王宪亦议从其奏,论者多尤宪。会帝悟大同重镇,不宜破坏,乃寝其事,乱亦旋定。源清竟得罪去。居数年,王宪引年归,卒。赠少保,谥康毅。子汝孝,副都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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