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镇县“四强化”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2018-10-29 17:17:00 来源:天镇党建 作者:天镇县小编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天镇县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促进农民增收、引领农民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采取“四强化”举措,取得较好的成效。

        强化全盘设计。制定了《天镇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三年行动方案》,从2018年开始,按照“一年集中突破、两年整体推进、三年巩固提升”的总体思路,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全县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壮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发展后劲明显增强,集体经济组织逐步健全,体制机制逐步完善,不断满足农村基层建设、管理和服务的需要。2018年,全面消除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村”,村集体经济年收入5万元以上的村达到100%,10万元以上的村达到50%;2019 年,70%的村建立有活力的集体经济组织,村集体经济年收入10万元以上的村达到70%;2020年,90%的村建立集体经济组织,村集体经济年收入10万元以上的村达到90%,为全县村级集体经济持续发展壮大奠定坚实基础。

        强化点面结合。聚焦无集体经济的“空壳村”、村集体经济收入低于5万元的“薄弱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村,结合各村不同的资源禀赋、区位特点、产业优势,按照试点先行、整体推进的方式,每年培养一批不同基础、不同类型、不同模式的试点村,认真总结推介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带动消除一批“空壳村”、提升一批“薄弱村”,促进整乡提升、整县推进。

        强化组织领导。建立乡镇组织实施、村级具体落实、部门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乡镇党委担负起直接责任,认真研究工作措施,抓好组织谋划和管理协调;村“两委”指导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抓好具体实施;县委组织部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指导和协调工作;农业部门切实履行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管理、指导、监督责任;财政部门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确保扶持资金落实到位;各有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能,出台相关政策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强化督查考核。加强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督促检查,逐级建立常态化督查通报制度,通过专项督查、交叉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对督促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建立台账、挂牌督办、跟踪督办、蹲点督办、“回头看”等方式督促抓好整改落实。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纳入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专项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对工作不主动、主观不努力、成效不明显的,进行批评教育,督促限期整改;对履行职责不到位、推进措施不力、年度任务未完成的,直接约谈乡镇党委书记;对工作中弄虚作假,变相侵吞集体资金的,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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