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镇不断强化各级组织脱贫攻坚主体责任

2019-04-17 10:46:00 来源:天镇党建 作者:天镇县小编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了激发天镇县驻村帮扶干部的工作热情,进一步强化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确保天镇县2019年脱贫摘帽子,县委进一步强化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严肃处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一是明确责任。县级包乡镇领导对所包联乡镇脱贫攻坚工作负领导责任,乡镇党委负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具体责任人。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对本村贫困户精准识别及退出负主要责任。第一书记对所驻村党组织工作负主要责任。驻村工作队对所驻村贫困户识别退出、基础资料完善等工作负直接责任,对扶贫资金项目负监管责任。帮扶责任人对所包联贫困户脱贫负主要责任。各派出单位对驻村帮扶人员履责情况负监管责任,八大工程24项行动牵头和涉及部门对项目推进落地负监管责任。

二是强化整治。严加整治“八大问题”。即:整治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治扶贫领域整改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治扶贫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纪问题;整治扶贫项目实施管理中的违纪问题;整治扶贫领域吃拿卡要、办事不公,推诿扯皮、态度恶劣、素要“好处费”“雁过拔毛”等问题;整治乡镇及派出单位对“三支队伍”及帮扶责任人监管不力,致使出现落实制度不到位、协调不力、帮扶不实等的问题;整治乡镇、村、部门相关责任人作风漂浮、虚以应付,线上线下数据与实际不相符、弄虚作假、抄袭雷同,工作不实等问题;整治脱贫攻坚中其他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等问题。

三是严格监督。通过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协调衔接,加大明察暗访力度,拓展问题线索收集渠道,积极开展监督检查、专项巡察,充分运用大数字对比、样板抽查等手段,着力解决惠民政策落实、扶贫项目资金落地使用、扶贫干部工作作风等方面的问题。通过严格的纪律巡察手段,促使各级组织、驻村帮扶干部在脱贫攻坚一线尽职尽责,努力实现天镇县2019年全县整体脱贫目标。

四是从严惩处。县纪委进一步完善扶贫领域查处机制,坚持尺度不变、力度不减,对扶贫领域的问题线索实行快查快处快结,做到问题线索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处理不到位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对情结较轻的,给予提醒、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或诫勉;对情节较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违法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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