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县发改委各股室办公电话的函

2017-07-28 12:05:24 来源:万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关于明确县发改委各股室办公电话的函

  各乡镇(场),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因机构改革调整,现将发改委各股室办公电话函告如下:

  委办公室:5701207

  委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13979609331

  县苏区办,委综合股:5706516

  县重点办、生态办,委投资股、农经股、社会股:5709681

  县管委办,县项目开发储备中心,委设审室:5709726

  县节能监察中心,委交能股、环资股:5707326

  县铁办:5709961

  县政务网络信息中心,委财外股:5709995

  县价格认证中心,委价格收费股:5700056

  县物价检查所:5710024

  特此函告

2017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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