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万柏林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实施严防严控、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八项措施的通告

2020-02-05 08:00:00 来源:万柏林区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当前,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刻。为进一步阻断疫情传播渠道,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万柏林区人民政府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区实施严防严控、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八项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全体市民要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区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要求,科学做好个人防护,倡导“无事不出门”,采购生活物品等确需外出的情况,必须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并尽量减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二、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和街道社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出现不明原因发烧、乏力、咳嗽、胸闷等症状,必须第一时间就诊,同时向所在社区、村报告。对出现确诊病例的,视情况对小区、村组、住宅楼单元实行封闭式硬隔离。

三、发现近两周内自湖北、安徽、广东等疫情较重地区来并且未接受医学隔离的人员线索,必须及时向所在社区、村或区疫情防控领导组办公室报告。自疫情较重地区来并或返回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必须第一时间向社区、村或入住的酒店登记相关信息,并主动隔离,尽量单间居住,不与外人接触,持续观察健康状况14天。对不如实告知、拒不配合疫情防控的人员,将依法追究责任。

四、及时关注区政府官网及“万柏林宣传”微信公众号了解疫情防控知识和相关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严禁散布谣言、谎报疫情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扰乱社会秩序,一经发现从严从重处理。  

五、全区所有小区、村庄、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人员进出一律测温,并出具有效证件。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严控,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如出租房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将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主体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六、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期消杀,进入人员一律测温、佩戴口罩。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

七、各单位不得在省政府规定的日期之前通知疫情重点地区人员返并。严禁各类机构线下补课行为。各企业非经批准同意,一律不得开(复)工。

八、全区党员干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带动家庭成员、街坊邻里、居民群众自觉遵守规定。       

 

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政府       

202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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