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必须提供户主页、适龄儿童父母页和适龄儿童本人页);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夫妻双方户口不在同一户口本的,需要提供双方的结婚证);适龄儿童独生子女证。 (4)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的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审核标准: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均需连续持有魏善庄派出所制发的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的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连续居住一年以上(2016年4月30日之前),且居住证或有效期内的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上的地址必须和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地址一致。以上各种证件信息应为机打,涂改无效。(镇派出所审核) (5)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审核标准 ①适龄儿童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证明(必须加盖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公章)。 ②父母双方均持有本市有效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的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不用出具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单亲家庭有一方持有本市有效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的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即可。(离异的需出具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丧偶的以户口薄为准)(镇教委办审核) 注:以上"五证"所需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四、时间安排 (一)招生宣传阶段(2017年4月底-5月初) 1、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招生宣传工作 各村委会、社区、学校、幼儿园向长期居住在我镇辖区内的京籍适龄儿童家庭发放宣传材料,采取张贴公告、广播等形式广泛宣传办理一年级新生入学的条件、手续、时间、范围等相关内容。 2、非本市适龄儿童办理在京就读政策宣传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