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城乡居民门诊特殊疾病证的通知

2017-11-20 15:58:49 来源:文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关于发放城乡居民门诊特殊疾病证的通知

  各位城乡医疗保险参保居民:

  2007年至2016年申请门诊特殊疾病已经通过的(原新农合)参保患者和2017年10月31日前申请门诊特殊疾病且鉴定通过的参保患者,请携带参保患者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可带户口本)及1寸红底近期免冠照片,工作时间到就业局一楼,医保大厅8号窗口,领取门诊特殊疾病证。

  文安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1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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