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资助新识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及缴纳补充医疗保险保费的函》(文医保函字〔2019〕17号)、《关于印发<山西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帮扶方案>的通知》(晋发〔2017〕4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精准扶贫工作的通知》(晋医保发〔2019〕15号)和《国家医疗保障局 财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19〕30号)文件精神,2019年度新识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已参加2019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的,由县级财政补交该人员的补充医疗保险100元。未参加2019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的,由县级财政补交该人员2019年度国家基本医疗保险740元和补充医疗保险100元。 2019年第三、四季度新识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6人,其中有5人未参加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新识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需要补交补充医疗保险有36人,需资金3600元;新识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需要补交基本医疗保险有5人,需资金3700元。总共需资金7300元。 公示时间从12月23日至12月29日,同时,设立举报电话12317,接收社会监督。 文水县扶贫开发领导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