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水县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回头看方案第12号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意见

2020-01-06 10:11:00 来源: 文水县政府 作者: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按照吕梁市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实行销号管理的通知》,2019年12月27日,文水县委、县人民政府组成验收组对《吕梁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讨论稿)》第12号整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

  一、整改任务:“散乱污”企业整治不到位,2018年全市共排查出1600余家“散乱污”企业,并要求立即进行整治。但生态环境部汾渭平原强化督察发现,全市仍有6家“散乱污”企业治理不到位,同时还发现18家清单外企业。

  二、整改目标:加大整治力度,实行持续排查,动态管理,分类处置。

  三、完成情况:

  我县2017年共排查登记“散乱污”企业31户,已全部淘汰取缔;2018年继续深入排查散乱污企业,在排查的基础上,对各类企业进行专题分析,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则,对407户全部断电停产,实行分类处置。截至目前,列入关停取缔的397户已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切断工业用水、用电,清除原料、产品及生产设备)予以取缔,列入升级改造的10户已完成改造3户,取缔5户(久停不治),正在改造2户,达标验收后恢复生产。我县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回头看,发现一处取缔一处,实现动态化清零管理。

  四、验收结论: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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