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水县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回头看方案第09号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意见

2020-01-06 10:10:00 来源: 文水县政府 作者: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按照吕梁市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实行销号管理的通知》,2019年12月27日,文水县委、县人民政府组成验收组对《吕梁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讨论稿)》第09号整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

  一、整改任务:针对第一轮督察交办的鑫海化工公司环境违法举报问题,吕梁市没有进行认真查处,无视企业存在擅自变更生产工艺、违法停运环境保护设施、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未经备案购买危险化学品等违法行为,未深入调查即上报举报不属实,并进行公开。原省环境保护厅把关不严,先后4次为该企业发放或换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这充分暴露了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履职不力,监管不严等不作为问题。

  二、整改目标:全面整改山西鑫海化工公司环境问题,规范危险废物管理,严格审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三、完成情况:

  1、2018年11月18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山西鑫海化工有限公司现场督察后,我县积极配合调查核查,依法查处该公司污水处理厂擅自整体停运的环境违法行为。一是处以罚款20万元,配合原吕梁市环境保护局将该公司法人陈注斌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二是下达《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责令山西鑫海化工有限公司立即停产整治;三是启动责任追究,对多名相关人员给予撤职、严重警告等处分。针对鑫海公司熔盐燃煤锅炉及导热油炉环保设施简陋、生产贮存车间挥发性有机物(VOCs)处理装置运行不正常、生产废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违法使用地下水资源以及危险废物管理混乱等五个方面问题,山西鑫海化工有限公司3月中旬委托山西省环境规划院编制了《山西鑫海化工有限公司环保整改方案》,邀请行业专家评审论证通过后开展整改工作,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是企业投资750万元将现有的燃煤锅炉更换为2台生物质气化锅炉,并分别配套SNCR脱硝(炉内喷尿素液)+多管旋风除尘器+高效脉冲布袋除尘器。

  二是企业委托中科森环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编制了《变更环境影响报告》,邀请省级有关专家进行了委托处置的可行性论证,企业恢复生产后生产废水拟暂存于厂内230m3污水收集罐内,经现有“隔油+气浮+SDN+MBR+臭氧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预处理后,暂存于80m3污水收集罐内,送山西上德水务有限公司(交城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置,现已签订委托处置合同,企业承诺严格覆行处置合同约定。

  三是企业投资20万元对挥发性有机物(VOCs)产生环节的设施设备、收集管道等进行全面升级改造,建设了收集管网、风机和处理机等收集处置设施。

  四是企业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等规定,建立精细化环境管理体系,对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转移和收集处置过程实现专人化管理、台帐化管理。

  五是企业于4月11日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了《取水许可证》。

  该公司5项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2019年7月1日,南安镇人民政府、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水利局组成联合验收小组对山西鑫海化工有限公司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逐项核查,联合验收小组经讨论后认为该公司具备试生产条件,同意该公司恢复生产,该公司于9月12日开始试生产。

  2、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2019年度印发《文水县2019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成立了督查考核领导组,组织开展危险废物管理培训班2次,有效提高我县危险废物企业的管理水平,落实企业的环保主体责任。2019年度督促我县重点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完成全国固废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和危废申报,制定年度管理计划,组织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开展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自查自纠,逐户开展规范化管理考核,海威钢铁、君鼎宝虹、鑫宇能源3户产废单位和大成通达1户经营单位长期停产,共完成17户企业的规范化管理考核,考核发现问题已督促整改完毕。

  四、验收结论: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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