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吕梁市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实行销号管理的通知》,2019年12月27日,文水县委、县人民政府组成验收组对《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台账》第54号整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 一、整改任务:阳泉、吕梁两市矸石山分别有109座、134座,截至2017年5月,仅有35座和9座完成治理任务。抽查发现,晋能集团保安等3家煤矿、焦煤集团柳湾等3家煤矿的煤矸石乱堆乱弃,违反设计规范超高堆放,特别是柳湾煤矿煤矸石堆放高度超过80米,紧邻公路,存在较大环境安全隐患;晋能集团张家湾矿等3家煤矸石堆场存在矸石山自燃情况,污染大气环境。 二、整改目标:煤矸石规范处置,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三、完成情况: 54LL02:按照《吕梁市重点工业固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我县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文水县重点工业固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我县涉及煤炭开采企业1户。煤矸石治理方面,山西金地煤焦有限公司赤峪煤矿总投资1683万元的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试点示范工程已完成,章多矸石场拦渣坝、截排水涵洞、绿化等全部完工;沟口矸石场拦渣坝、截排水涵洞、绿化等全部完成已封场,企业已完成自主验收。 四、验收结论:已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