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水县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第24号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意见

2020-01-06 09:57:00 来源: 文水县政府 作者: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按照吕梁市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实行销号管理的通知》,2019年12月27日,文水县委、县人民政府组成验收组对《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台账》第24号整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

  一、整改任务:吕梁市2015年5月因重点企业污染问题突出、部分大气指标不降反升等问题被环境保护部公开约谈。但吕梁市并未引起足够重视,没有把生态环保工作摆到应有位置,整改工作推进迟缓。2016年12月,因企业排放污染及环境质量恶化等问题再次被约谈。

  2017年1-5月,吕梁市大气质量又大幅恶化,环境空气综合指数同比上升55.8%,PM2.5、PM10、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分别比同期升高75%、52.3%、63.6%、109.1%。环保工作长期落实不力,全市燃煤锅炉占现有集中供热比例61%,热电联产供热率全省最低;截至2016年底,全市尚有966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未按计划如期淘汰,全市在用工业燃煤锅中未完成改造的有334台;市区7台供热锅炉均未按照要求完成提标改造。散煤质量控制未落实,未对散煤销售点煤场煤质进行抽检,致使不符合环保标准的散煤流向市场。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问题突出。吕梁市焦化行业不能稳定达标排放。全市33家焦化企业中,大多数企业二氧化硫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现场检查5家生产的焦化企业均超标排放;中阳钢铁公司焦炉未按环评批复及验收要求建设干熄焦设施。

  “土炼油”企业众多,但长期未采取有效措施,直到2016年中央领导批示后,才开展专项整治;2017年4月环境保护部组织督查还发现,交城县夏家营工业园区内仍有“土炼油”企业正在生产。

  水污染治理严重滞后,全市40%城镇生活污水直排河道。老城区离石区城市生活污水管网还有约71公里为雨污合流管道。下雨时,吕梁市城区污水处理厂经常停止进水,停水期间污水处理量大幅下降,污水直排三川河。文水县城区管网建设滞后,生活污水直接通过退水渠排入文峪河。刘胡兰镇每天约5680吨废水通过四支退水渠直排磁窑河。吕梁市共有7条主要河流,省级以上监测断面14个,有5个断面持续为劣Ⅴ类水质,分别为文峪河的孝义南姚断面,三川河的交口镇断面、寨东桥断面、两河口桥断面,岚河的曲立断面,占全面断面总数的35.7%。文峪河的岔口、野则河、北峪口3个断面的水质,从2014年为Ⅱ类水质,下降为2015年-2016年的Ⅲ类水质,占全面断面总数的21.4%。城镇生活污水直排1.2万吨。

  二、整改目标:全面落实约谈整改措施,完成全市大气环境质量考核目标。提高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改善主要河流断面水质。

  三、完成情况:

  24LL01:2015年环保部约谈涉及我县整改问题13个全部整改完成,“举一反三”发现问题204个全部整改完成。该项工作已完成。该任务已于2017年销号验收。

  24LL02:截止2017年底,我县热电联厂集中供热面积达到480万平米,已供热总面积达到488.52万平米;2018年继续实施集中供热扩面工程,在居民小区全覆盖的基础上,将县城建成区9个村全部纳入集中供热范围,新建换热站12座,铺设一次管网双向8公里、二次管网双向32公里,覆盖连片平房、小二楼共5300余户、面积80余万平方米,对无集中供热条件的342户居民实施了煤改电;截止2019年10月底,城区内集中供热工程共建成换热站81座,供热管网全部布设完毕,已全部启运供热,供热面积达到635万平方米;2019年居民煤改电改造工程实际完成煤改电改造2058户,已全部投入使用。集中供热与煤改电配合基本达到县城区内清洁供暖全覆盖。

  24LL03 :2017年我县散煤清洁化替代确村确户任务为10000户,实际确村确户10683户,其中煤改气852户、煤改电38户、集中供暖9793户。县城建成区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共17台,2017年已全部淘汰,同时建立长效机制,2018年和2019年持续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发现一处取缔一处。该任务已于2017年销号验收。

  24LL04:我县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六个百分之百”要求,2019年度开展联合大检查7次,每周进行随机检查,并安排专人现场蹲守,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书3份,下达处罚决定书3份, 累计处罚金额19万元。5个建筑工地已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并联网监测。

  24LL05:2019年,我县继续深入开展烧烤摊点及餐饮业油烟整治,建成区露天烧烤已全部取缔,所有餐饮经营单位已全部安装油烟净化器,城管执法人员持续开展露天烧烤巡察,不定时巡查油烟净化器运行情况,10月份抽检52户餐饮经营服务单位油烟净化器,对不合格的督促进行更换。

  24LL06:2017年我县北涧河污水管网工程和滨河西路污水管网工程共铺设污水管网1.8公里;2018年新建乐村、冀周村污水收集管网5.36公里,改造则天大街东段雨污合流管网1.5公里,新建新华北路、学府东路雨污分流管网2公里;2019年新建北环路雨污分流管网1.1公里,小街巷雨污分流改造6公里,文水县城污水收集管网覆盖率和污水收集处理率进一步提高;文水县刘胡兰镇工业聚集区污水处理厂已于2018年7月建成投运,处理规模8000吨/日,经综合整治,2019年1月起,出水水质逐步稳定达到一级A标准,2019年投资6400万元实施的提标改造及配套管网工程已基本完工。

  24LL07:我县2017年涉及水污染防治设施提标改造任务的企业共13户,其中化工9户、钢铁2户、焦化1户、煤矿1户。截止2017年底已全部完成任务,其中8户化工企业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1户化工企业生产废水能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2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直接排放标准;2户钢铁企业冲渣废水能达到《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2012)中水污染物排放特别限值间接排放标准;1户焦化企业熄焦废水能达到《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4.1.5中表1间接排放限值;1户煤炭企业完成了矿井水回用工程。该任务已于2017年销号验收。

  24LL08:我县1户在产的焦化企业山西金桃园能源有限公司,2018年由孝义鹏飞集团兼并以来,在安全、环保方面累计投入资金近2亿元进行改造建设,烟气尾部脱硫、脱硝工程、推焦消烟除尘改造、装煤消烟除尘、全密闭煤棚建设、VOC治理工程和焦炉炉体高清视频监控等相继建成投运,焦炉烟气改造达到特别排放限值;熄焦废水提标改造工程于2018年12月完成,1#、2#焦炉两套熄焦水处理装置正常运行。2019年以来,生态环境部门对其超标排放、环保设施管理不到位等行为累计处罚4次合计72万元。

  24LL09:2017年我县北涧河污水管网工程和滨河西路污水管网工程共铺设污水管网1.8公里;2018年新建乐村、冀周村污水收集管网5.36公里,改造则天大街东段雨污合流管网1.5公里,新建新华北路、学府东路雨污分流管网2公里;2019年新建北环路雨污分流管网1.1公里,小街巷雨污分流改造6公里,文水县城污水收集管网覆盖率和污水收集处理率进一步提高。

  24LL10:文水县开栅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和北峪口污水处理站已建成投运;文峪河水库附近的4户养殖户已于2017年全部取缔。

  24LL11:2019年持续推进河长制工作,定期开展巡河,实施河道清淤、清垃圾、美化绿化等综合整治。对汾河、文峪河、磁窑河沿线各类排水口完成溯源分析,建立名录库,全年共封堵排污口31个,农业退水口和雨水口安装节制闸46处,公路雨水和清净水补水口等加强管理20处,使全县入河排口全部处于可控状态;完成文峪河河道清淤18.5万方,磁窑河河道清淤20万方;完成河流河道500米范围内各类垃圾清理累计14.8万方;拆除河流沿线违章建筑22处;公开招聘环保公益性岗位人员62名,新购置环保巡河车辆10辆,开展24小时不间断巡河;实施汾河流域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磁窑河建成182个、文峪河建成199个、汾河建成109个,涉水企业厂门口360度全景监控安装完成64户,实现24小时不间断监控。

  24LL12:我县2017年共排查登记“散乱污”企业31户,已全部淘汰取缔;2018年继续深入排查散乱污企业,在排查的基础上,对各类企业进行专题分析,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则,对407户全部断电停产,实行分类处置。截至目前,列入关停取缔的397户已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切断工业用水、用电,清除原料、产品及生产设备)予以取缔,列入升级改造的10户已完成改造3户,取缔5户(久停不治),正在改造2户,达标验收后恢复生产。我县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回头看,发现一处取缔一处,实现动态化清零管理。

  四、验收结论: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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