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水县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第33号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意见

2020-01-06 09:57:00 来源: 文水县政府 作者: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按照吕梁市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实行销号管理的通知》,2019年12月27日,文水县委、县人民政府组成验收组对《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台账》第33号整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

  一、整改任务:207、307国道穿阳泉市而过,重型载货车流量大,汽车尾气与扬尘叠加,污染突出;吕梁、晋中、朔州的国省道也存在类似问题。

  二、整改目标:加强扬尘治理,降低环境污染。

  三、完成情况:

  33LL02:我县全方位整治道路扬尘,一是加大道路运输车辆管控力度。积极对源头企业开展宣传教育,与全县29户道路货物运输企业签订了防止道路扬尘污染承诺书,7户正常经营中的货运源头企业签订了防止扬尘污染承诺书,1098辆货运车辆经营户签订了防止货物扬撒、脱落承诺书,做到逢车必遮、遮必到位;二是开展柴油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治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成立了领导组,制定了车辆分流方案及路线,采取“白天定点查,夜间巡逻查”的原则,切实提高路面见警率、管事率、纠违率,紧紧抓住“车、路、油”三个环节,重点整治柴油货车超标排放和散装物料运输车辆密闭不严、沿路抛洒以及道路扬尘污染,优化重型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辆过境城区通行路线,共设立固定执法点9个,每日出动路政执法人员,执法车辆。对必须进入县城建成区的重点管控车辆实行限时管控措施,县城建成区内重点管控车辆实施限速25KM/H。以夏汾高速道引线和石咀头两个主要交通路口为重点,持续强化对县城及城区过境车辆的检查和劝返工作,劝返数由去年行动开始时的3500辆/天,大幅减少为每天70辆左右;三是住建部门制定精细化、网格化道路清扫保洁制度并监督实施,城区道路配备高压冲洗车4辆,每天洒水、冲洗至少4次,机扫设备3辆,每天作业时间不低于10小时,降尘抑尘特种设备2辆,24小时不间断作业,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0%,城区降尘作业面积达到100%;交警部门加强对307国道、320省道和219省道文水路段的巡逻管控和执勤检查,严格查处货运车抛洒交通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形成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307国道两侧绿化整治已完成,320省道日均道路冲洗约112公里;交通部门加强对县乡公路的巡查管理,2019年对县城5公里范围内县乡公路进城路口破损路面改造修复约3000余平方米、主干路油补坑槽约13000平方米,对全县200公里主要县乡公路每月进行一次机械化清扫。

  四、验收结论: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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