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吕梁市扶贫小额信贷风险管控督办通知》(吕扶发〔2018〕48号)和《文水县扶贫开发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小额信贷问题的整改方案》(文扶办发〔2018〕39号)文件精神,将工商银行2017年12月1日之后“户贷企用”的40户120万元贷款,整改为贫困户“户贷户用”,整改时间为2018年9月10日,贴息方式为政府直接将利息支付给银行,由银行根据贫困户利息逐笔给予贴息。故我办需提前拨付小额信贷贴息资金到银行。从2019年12月11日至2020年12月5日需贴息55812.4元。 公示时间从3月16日至3月22日,同时,设立举报电话12317,接收社会监督。
文水县扶贫开发领导组办公室 2020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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