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督促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限期履行法定义务的公告

2021-03-31 08:00:00 来源: 文水县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文市监发﹝2021﹞43号

 

  文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督促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限期履行法定义务的公告

  本公告所列 130户企业(含公司、个人独资企业、非公司法人,详见附件)连续两个及以上年度未报送年报、未办理“五证合一”或者营业执照经营期限逾期超六个月,该行为涉嫌构成《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和二十二条、《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所指的违法行为,现督促所列企业于2021年4月30 日前履行相关法定义务,主动联系本局信用监督管理股并提供情况说明。限定期满后,如果企业仍未履行相关法定义务的,本局将依照《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联系电话:0358-3031560

  附件: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送两年未年报非正常企业名单(共9页)。

 

  文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31日

  

  

  

  

  

  文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1年3月31日印发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