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重提醒!造谣传谣、侵犯公民隐私,法律法规等着你!

2021-01-16 08:00:00 来源:五大连池风景区管委会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社会各界纷纷投入抗击疫情的行动中。但有一些网民在网上蓄意编造、散布谣言,借机造谣滋事、恶意污蔑攻击,侵犯公民隐私,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在此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要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要对自己的言行负责,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携手共抗疫情。
关于新冠肺炎疫情信息应以国家、省、市官方权威新闻媒体平台为准。
造谣传谣、侵犯公民隐私!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一起来看一下!
网络造谣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网络造谣侵犯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誉权、荣誉权等,按照新实施的《民法典》第179条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包括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
网络造谣需承担行政责任的情况: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散播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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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造谣需要面临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况:如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刑法第291条规定,情节严重的,对首要分子,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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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群众如发现相关线索,请及时向宣传部门和公安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
五大连池风景区舆情监测信息中心
0456-7222044
五大连池风景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
0456-7225171


五大连池风景区舆情监测信息中心


2021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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