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极县关于核准登记市场主体数据信息的通告

2016-12-13 16:07:24 来源:无极县人民政府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黄海洋 字号:T|T

无极县工商局关于核准登记市场主体数据信息的通告

(第十六批)

  为推进“先照后证”改革,提升登记服务效能,实现部门协同监管,确保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落地生根。按照《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履行“双告知”职责,促进工商部门和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之间信息互联互通,现将我局核准登记的市场主体数据信息通过无极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请相关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及时查询认领,以利于开展后续监管工作。

  自2015年1月7日起,每十个工作日我局将核准登记的市场主体数据信息进行更新。

  无极县工商局

  2016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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