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2020年2月4日《武强县人民政府关于收回武强县物资局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经武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研究:注销位于县城新开街南侧武强县物资局54.16亩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就相关内容予以公告: 一、注销范围:冀政征(1991)9号批地卷宗中明确的武强县物资局用地范围。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均可在公告时限内依程序向我局提出异议。 三、公告期满其他单位和个人未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对上述宗地进行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四、公告时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 五、联系人:周占为 六、联系电话:0318-3828505
武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