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妥善救助一只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红隼

2020-06-22 08:59:00 来源:吴桥县人民政府 作者:吴桥政府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6月12日,吴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接到于集镇单家店热心村民郭建电话,称其在自家院内发现一只鸟,无法正常飞行,郭建觉得这只鸟与平时的不一样,通过上网查看初步判定是一只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红隼。

郭建爱鸟护鸟意识很强,帮这个“小家伙”购置了鸟笼,还投喂了食物,安顿好后立即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并将红隼送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森检站。

经野生动物保护专家查看,这的确是一只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红隼,无外伤,因是幼年红,体力不支造成无法正常飞行。为了让这只红隼得到良好救助,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立刻与市野生动物救助中心联系救助事宜。

当日下午,市野生动物救助中心立刻派专家赶到我县,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对接专家表示,动物救助中心将对这只红隼进行专业救助和精心喂养待它有足够生存能力后适时放归大自然。

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2012年濒危物种红色名录ver 3.1——无危(LC)。红隼是隼科的小型猛禽之一,体重173-335克,体长305-360毫米。在中国北部繁殖的种群为夏候鸟,栖息于山地森林、森林苔原、低山丘陵、草原、旷野、森林平原、山区植物稀疏的混合林、开垦耕地、旷野灌丛草地、林缘、林间空地、疏林和有稀疏树木生长的旷野、河谷和农田地区。多单个或成对活动,善于翱翔,飞行较高。以大型昆虫、鸟和小哺乳动物为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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