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台县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第55号整改任务阶段整改情况公示

2019-01-28 08:00:00 来源:五台县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按照《关于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实行销号管理的通知》和《忻州市中央环保督察中长期年度整改任务项目表》要求,五台县委、政府组成验收组对《整改任务清单》第55号整改任务阶段整改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现将阶段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山西省现有露天煤矿40余座,存在生态破坏严重、自燃现象多、土地复垦及生态综合治理标准低、推进慢等问题。 

  二、2018年底阶段整改目标 

  加强露天开采环境管理,加快生态恢复治理。 

  三、完成情况 

  1.五台县认真组织开展了查处违法排污百日行动、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环保系统扫黑除恶、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等环保专项行动,严惩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创建工作,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初步划定了生态保护红线区总面积为1524.16平方公里,占县域国土面积的53.14%。(除五台山外,红线面积约占县域国土面积的40.9%)。 

  2、大同煤矿集团忻州同华煤业有限公司生态恢复治理情况。2017年7月,县国土局验收土地复垦面积253.7597 hm2;2018年10月,县国土局第二阶段验收土地复垦面积276.725 hm2。该公司在已复垦的土地上建成了育苗基地50余亩。排土平台绿化面积为491300平方米,斜坡绿化面积为81300平方米。在矿山道路两侧、排土场边坡、挡墙栽种油松、柳树等树木12余万株。2017年5月以来在矿区复垦区域撒草籽面积1500余亩,种植油松4.7万余株,杏树1000余株;对矿区宽6米长2.5公里的主干道进行了水泥硬化。矿区生态环境得到了改善,生态恢复治理工作仍在进行中。 

  3、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天和煤业有限公司已列入忻州市2018年化解过剩产能关闭退出的煤矿,于2018年5月停工停产。2016年3月,县国土局验收复垦土地面积170.3451hm2;2017年4月,县国土局第二阶段验收土地复垦面积149.5112 hm2;2018年10月,县国土局第三阶段初验土地复垦面积320.09公顷。2018年11月1日,县煤炭、财政、发改、经信、国土、水利、税务、金融、人社、公安、工商、电力等单位,对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天和煤业有限公司关闭退出进行现场验收。2018年11月2日,忻州市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领导小组组织对该公司关闭退出进行现场验收。2018年11月16日,省能源局组织对该公司化解过剩产能关闭退出现场验收。 

   4、大同煤矿集团忻州同华煤业有限公司不存在自燃现象和矸石违法占地、违法处置生态破坏违法行为。目前开采煤层为9、10号煤层,其中10#煤层地板部分区域赋存少量炭质泥岩,在采排作业中,将此部分矸石与泥灰岩混配,分散排入排土场底部深埋,上部用黄土覆盖隔绝氧气。 

  四、验收结论 

  达到序时进度。 

                     中共五台县委  五台县人民政府                                  

                               2019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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