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检验检测机构整合工作意见

2016-07-06 14:41:04 来源:咸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咸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 推进全区检验检测机构整合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场,区政府各部门,咸安经济开发区,咸宁向阳湖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区,咸宁鄂南大竹海生态风景区,咸安商贸物流区,华彬金桂湖低碳经济示范区:

  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全面实施质量兴区战略,打造资源共享、职责明晰、服务高效的公共检验检测平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质检总局关于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4〕8号)、《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鄂政发〔2013〕36号)、《中共咸安区委、咸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安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咸安发〔2015〕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加快推进我区检验检测机构整合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政事分开、事企分开,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整合,打造公共检验检测服务平台,全面提升质量安全和公共服务水平。

  (二)基本原则

  整合资源,提升效能。按照1个县(市、区)设置1个公共检验检测机构的要求,充分整合检验检测资源,减少重复建设,实现信息共享、结果互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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