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检验检测机构整合工作意见

2016-07-06 14:41:04 来源:咸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三)推进人员整合,加强专业队伍建设。按照“人随事走”的原则,中心专业技术人员从各部门检验检测机构在编人员中调剂,其他人员由机构编制部门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进行统筹调配。专业人才缺乏的,根据工作需要,实行公开招聘。中心的领导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予以任免。

  (四)推进经费整合,提高资金使用效能。中心的日常经费、建设资金、公益性检验检测项目经费和应急检验检测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鼓励和支持中心积极开拓市场,对企业委托检验、技术鉴定和仲裁检验等经营性检验检测服务项目,中心可按照国家收费标准收取相应的检验检测费用。

  (五)推进机制创新,构建高效服务体系。建立部门协调机制,由中心和各职能部门协商制定检验检测计划,中心根据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委托,独立、公正、及时实施检验检测,出具检验检测报告;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检验检测报告,依法履行相应的行政管理、市场监管、信息发布、不合格产品后处理等职责。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中心和各职能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各类检验检测工作信息,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结果互认,提升检验检测工作效能。建立质量分析报告机制,中心根据检验检测工作情况,定期形成质量检验检测分析报告,为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质量安全管理及地方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服务。

  三、实施步骤

  (一)检验检测资源整合阶段(2016年5月至6月)。完成区域内检验检测机构、设施、人员、经费整合,实现人、财、物和业务统一管理,推进集约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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