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安区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摸底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场,区政府各部门,咸安经济开发区,咸宁向阳湖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区,咸宁鄂南大竹海生态风景区,咸安商贸物流区,华彬金桂湖低碳经济示范区: 《咸安区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摸底排查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咸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14日 咸安区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摸底排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民政部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民发〔2016〕42号)精神,切实加强我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彻底摸清全区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以下简称农村“三留守”人员)基本情况,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摸底排查,全面、清晰地掌握我区农村留守儿童数量规模、分布区域、结构状况,及时掌握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组成、生活照料、教育就学等基本信息,建立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库,健全信息报送机制,为细化完善关爱保护政策措施,加强关爱服务力量调配和资源整合提供基础数据支持,提高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