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领导小组的通知

2016-07-06 15:06:26 来源:咸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成立咸安区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 示范区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场,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咸安经济开发区,咸宁向阳湖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区,咸宁鄂南大竹海生态风景区,咸安商贸物流区,华彬金桂湖低碳经济示范区:

  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试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指标(试行)的通知〉》(环生态〔2016〕4号)、《湖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2014-2030年)》和《咸宁市生态市建设规划(2015-2023)》要求,为确保我区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扎实有效推进,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咸安区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领导小组。现将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李文波 区 长

  副组长:施继武 区委常委

  陈清淦 区政府办副主任

  成 员:陈振中 区农办主任

  祝敏柏 区环保局局长

  王元宏 区发改局局长

  陈文钢 区教育局局长

  黄显志 区科技局局长

  王小桥 区民政局局长

  周文平 区住建局局长

  周和平 区水利局局长

  王 勇 区农业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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