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2016-07-06 15:11:38 来源:咸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2.2.3 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新闻单位做好有关宣传工作,加强舆论引导工作。

  区武警中队负责组织武警赶赴灾区,协助政府参加抢救人员,进行工程抢险。

  区教育局负责指导受灾学校做好转移工作,做好灾后学校教育、教学组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

  区公安局负责组织调动应急救援力量,协助灾区搜救遇险人员,疏散、转移受灾害威胁的群众,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的水灾、火灾、爆炸和危化品泄露、建筑物倒塌以及各类衍生物事件进行应急处置,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和协助灾区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依法打击各类违法活动;疏导交通,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区民政局负责核查报告灾情,申请、管理、分配救灾款物;指导开展救灾捐赠;协助组织转移安置灾民;妥善安排灾区群众基本生活,指导因灾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补助资金的筹集、安排、拨付及使用的监督和管理等工作。

  区国土资源局负责提供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及灾情等相关信息,组织应急调查、监测和灾情会商工作,并对灾害发展趋势进行预测,提出应急措施建议,协助政府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施工队伍,实施必要的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发布应急处置与救灾工作进展情况的信息。

  区环保局负责做好灾区环境污染的应急监测工作,发布环境污染的有关信息,提出环境污染消除和治理的建议并监督实施,防止环境污染进一步扩大或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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