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北省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公告 一、选聘数量 2016年全省计划选聘大学生村官1000人左右。其中:武汉市70人、黄石市60人、襄阳市100人、宜昌市90人、十堰市110人、荆州市70人、鄂州市30人、荆门市70人、黄冈市120人、孝感市60人、咸宁市25人、随州市25人、恩施州120人、仙桃市15人、天门市20人、潜江市10人、神农架林区5人。 二、选聘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网络学院、成教学院、自考助学班和联合办班的毕业生,以及各类委培生和定向生);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有1年以上班级主要干部(班长或团支部书记)或院系以上学生会、团委干部经历,或被评为学校“三好学生”; 3.年龄28周岁以下(1988年7月31日后出生),研究生可放宽到32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后出生); 4.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6.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精神; 7.身心健康。 同等条件下,符合下列条件的优先选聘: 1.国家“985”、“211”等重点院校毕业生; 2.硕士、博士研究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