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卫生计生委 关于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实施情况评估的通知

2018-01-22 11:45:45 来源:湘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邓丹凤 字号:T|T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卫生计生委 关于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实施情况评估的通知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卫生计生委:

  2012年以来,我省陆续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至2017年9月,全省所有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为检验改革效果,并为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医药价格政策提供决策依据,经研究,决定对全省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实施情况开展“回头看”的评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对全省所有参与改革的公立医院实施评估。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省发改委、省卫计委负责省直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实施情况评估工作,各市发改委、物价局、卫计委负责本辖区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实施情况的评估,并指导县级价格、卫计部门对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进行评估。

  二、评估内容

  围绕三个方面,总结改革成绩,找出存在问题,提出完善价格政策的建设性意见。

  (一)对医院运行的影响

  1.药品零差率销售后减少的收入,通过价格调整及政府财政补偿情况。

  2.医药价格调整情况。降低和提高、取消的医疗服务价格情况,价格是否执行到位及原因;药品价格是否按实际进价销售;医疗机构制定放开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情况。

  3.改革前后医院运行基本情况(门诊人次、住院人次、医院总收入、药品收入、医疗服务收入)、医院盈亏状况、医务人员人均工资收入、绩效收入,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以及医疗服务收入占比等。

  (二)对患者的影响。改革前后门诊、住院次均费用变化情况,扣除医保报销费用后,病人实际承担的门诊次均费用和住院次均费用变化情况。大型设备检查人次、频次、总费用及人均费用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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