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县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二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2017-11-20 18:49:50 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献县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二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农场,县直各单位:

  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受冷空气过程影响,全省扩散条件自西向东逐渐好转,气象条件有利于空气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清除,本次重污染过程于11月7日结束。按照《沧州市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二级应急响应的通知》(沧政办传〔2017〕486号)要求,经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指挥部批准,我县于11月7日12时解除重污染天气二级应急响应。

  河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17年11月7日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