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发证公告-花园镇人民政府划拨用地 根据县人民政府“孝昌政函〔2016〕146号”对“昌国土文〔2016〕91号”确权方案的批复和孝昌县花园镇人民政府申请,孝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拟对“孝昌县花园镇人民政府”位于县城区孟宗大道以南,面积为7.44亩,四至为:“东至冯山社区,南至81711部队,西至祥瑞景城,北至孟宗大道”,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划拨,用途为工业用地的地块进行登记,核发不动产权证书,特此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联系电话:4772410。 孝昌县人民政府 2017年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