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南昌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管理办法》意见公告

2017-07-27 13:39:01 来源:中国南昌市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邓丹凤 字号:T|T

  关于征集《南昌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管理办法》意见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增强立法的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南昌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对征求意见稿有修改意见,请于2017年8月6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新府路118号市政府大楼北五楼南昌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立法处(邮政编码:330038)。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 lifachu@163.com

  南昌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7年7月5日

  南昌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管理办法

  (修订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管理,发挥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功能,保障交通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和《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交通安全设施,是指在城市道路上设立的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交通信号灯、隔离设施、防撞护栏、路面缓冲设施、交通信息采集设备(含道路交通违法记录设备、交通视频监控设备)、交通情报信息板及其专用供电、通信管网、支撑杆件等辅助设施。

  属于城市道路部门管理的城市道路隔离带、道路护栏等城市道路附属设施,按照城市道路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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