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布心理健康教育规范化评估标准

2020-01-03 15:18:26 来源:杏花岭区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1月2日,市教育局发布《太原市心理健康教育规范化评估标准》。今后,中小学校要严格落实“每天倾听一刻钟”行动计划,科学合理安排教育内容,创新活动形式,准确有效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1月2日,山西省实验小学专职心理教师裴青仙完成了本学年所有的心理课程。这个学期该校五年级隔周开设心理课程。裴老师带领学生们探索了自我角色、与父母关系、与老师关系、时间管理、拒绝暴力、我的梦想等几个和孩子们身心发展密切相关的问题。学校还组织开展服务全校家长的《亲子课堂》系列心理讲座,8场讲座让1200位家长受益。开展针对教师的成长团体小组,60位教师参加了33次共80学时的专业成长体验式培训。学校构建起完整的心理教育服务体系。像这样的心理教育服务,未来将成为更多学校的标配。

  市教育局发布的规范心理健康教育考核指标包括五项:一是健全管理机制,指导学校建立三级预防体系,健全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师生心理咨询、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等制度;二是规定课程设置,要求学校利用地方课程或校本课程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每班每月1至2课时;三是加强场所建设,规定学校心理教师办公室、心理辅导咨询室、团体心理辅导室和心理阅览室的设置标准;四是规范档案管理,要求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资料真实全面,学生、教师和家长心理健康基础信息齐全,体现分析研究及跟进性工作;五是落实经费保障,要求将心理健康教育日常经费列入学校教育经费开支中,保证心理辅导室和团体活动室的建设、专兼职心理教师进修培训和心理教育活动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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