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太原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2019年12月30日,中共太原市杏花岭区委、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政府组成验收组,对《整改方案》第18号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 一、整改任务 第18号:秸秆禁烧、垃圾禁烧问题。 强化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秸秆禁烧、垃圾禁烧主体责任,建立网格化监管制度,加大执法和检查力度,建立联防联动机制。 二、整改目标 进一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推进垃圾处置市场化运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杜绝焚烧秸秆、垃圾等现象。 三、完成情况 下达了秸秆禁烧方案,组织中涧河乡、小返乡、杨家峪街办召开专题会议,对秸秆、垃圾禁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通过在村(社区)内张贴宣传资料,营造秸秆禁烧、垃圾禁烧氛围;通过环境实时监控,及两乡一街、农委的检查,加强监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年多以来我区未发现焚烧秸秆现象。 四、验收结论 经核查,该项工作已按照整改方案落实了整改工作,具备销号验收条件。
2019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