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杏花岭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15号整改任务销号验收意见

2020-01-21 15:48:35 来源:杏花岭区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按照《太原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2019年12月30日,中共太原市杏花岭区委、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政府组成验收组,对《整改方案》第15号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

一、整改任务

第15号:停产整治未落实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的企业,并纳入各地冬季错峰生产方案。

对未落实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罚,实施停产整治,并纳入各地冬季错峰生产方案。

二、整改目标

加强无组织排放治理改造,系统排查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情况,完善无组织排放改造全口径清单。

三、完成情况

2018年,杏花岭区8家无组织排放企业已全部完成治理改造任务。

四、验收结论

经核查,该项工作已按照整改方案落实了整改工作,具备销号验收条件。

 

2019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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