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太原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2019年12月30日,中共太原市杏花岭区委、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政府组成验收组,对《整改方案》第14号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 一、整改任务 第14号:组织开展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状况摸底排查工作。 组织开展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状况摸底排查工作,重点是钢铁、建材、有色、火电、焦化等行业和锅炉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与输送及生产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 二、整改目标 加强无组织排放治理改造,系统排查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情况,完善无组织排放改造全口径清单。 三、完成情况 2017-2018年,组织开展了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状况摸底排查。通过排查,我区无钢铁、焦化、有色等行业无组织排放企业,涉及8家企业全部完成治理改造任务。 四、验收结论 经核查,该项工作已按照整改方案落实了整改工作,具备销号验收条件。
2019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