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太原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2019年12月30日,中共太原市杏花岭区委、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政府组成验收组,对《整改方案》第01号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 一、整改任务 第01号:中央、省环保督察期间群众反映环境问题。 全面梳理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和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期间群众反映环境问题,严格落实“销号制”,建立问题台账,分类整改,逐一核实群众重复举报环境问题,对问题较大的案件建立专项整改制度,限期完成,确保问题落实到位。 二、整改目标 全面梳理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确保整改任务和群众反映环境问题切实落实,防止问题死灰复燃。 三、完成情况 我区严格落实“销号制”,中央环保督察期间群众反映的237件事项和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期间群众反映的163件事项,已全部办结销号。 四、验收结论 经核查,该项工作已按照整改方案落实了整改工作,具备销号验收条件。
2019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