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历史沿革

2017-10-17 10:36:39 来源:中国小康网 作者:郭海英 责任编辑:邓丹凤 字号:T|T

  民国27年(1938年)6月17日,晋察冀军区第四纵队(司令员宋时轮、政委邓华)率部解放兴隆。7月,在兴隆县与邻县的边缘地带组建兴(隆)滦(平)丰(宁)、承(德)兴(隆)平(泉)联合县。

  民国29年(1940年)2月,建立迁(安)遵(化)兴(隆)联合县。4月,建立蓟(县)平(谷)密(云)联合县。11月,建立蓟(县)宝(坻)三(河)和平(谷)密(云)兴(隆)联合县。民国30年(1941年)12月,建立承(德)滦(平)兴(隆)联合县。民国32年(1943年)7月,建立承(德)青(龙)遵(化)联合县和蓟(县)遵(化)兴(隆)联合县。民国33年(1944年)3月,建立承(德)兴(隆)和青(龙)平(泉)两个联合县级。

  民国34年(1945年)9月,日本投降后,各抗日联合县撤销,恢复兴隆县建制。民国38年(1949年)3月,兴隆隶属热河省辖。

  解放后

  1956年1月,热河省撤销,兴隆划归河北省承德专署辖。1960年5月,承德专署与承德市合并,兴隆由承德市辖。1961年5月,恢复承德专署,兴隆复归承德专署辖。1993年7月,撤销承德地区行署,实行地市合并,兴隆隶属承德市辖。(郭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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