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唐县人民政府大气污染防治利剑斩污行动通告 为有效改善县域环境空气质量,尽最大努力减轻雾霾天气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带来的不利影响,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县委、县政府决定自2016年11月17日至2016年12月31日,利用到年底仅有的45天时间,在全县开展一次大气污染防治利剑斩污突围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全县水泥、铸造、玻璃、陶瓷、制药等生产企业及混凝土搅拌站全部停工停产。 二、全县化工、包装印刷、家具等行业涉及挥发性有机物生产工序的全部停产。 三、全县所有露天矿山、采沙、石子、砂石料加工、中转砂场等企业全部停工停产。 四、关停行唐县煤炭物流基地,基地内所有煤炭经营单位停止一切经营生产活动,并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落实好防网抑尘措施;依法取缔煤炭物流基地外的零散小煤场。 五、县域内凡是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涉气企业一律停工,非民用燃煤设施一律停用。 六、非承担居民集中供暖任务的20蒸吨及以下燃煤工业锅炉、燃煤茶浴炉及花房、苗圃、蔬菜大棚、畜牧生产设施等未采用清洁燃料的燃煤设施一律停止使用。 七、县城建成区一律禁止建筑物拆除、道路开挖、混凝土搅拌及土石方、喷涂、焊接、切割等具有扬尘和有毒有害气体排放的施工作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