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0-01-08 00:00:00 来源:河北省新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关于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拟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中公开选调9名工作人员,现将方案公示如下:

一、选调原则

严格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调职位

新河县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工作人员9名,其中行政编制2名,事业编制7名,均为全额财政开支。

三、选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性别不限,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4110以后出生,以个人干部档案年龄为准),具有新河县全额拨款编制的副科级以下在编在岗人员(教育及卫生系统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本次选调范围);

3.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工作未满3年的,以实际参加考核年度为准);

4.身体健康;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②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③尚在新录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的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④与新河县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在职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⑤近3年年度考核未达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工作未满3年的,以实际参加考核年度为准);⑥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组织实施

此次公开选调严格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组织实施,选调工作全程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县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五、选调程序

1.公告。2020182020110在新河县政府网发布公开选调方案。

2.报名。

报名时间:2020111113日下午17

报名地点:新河县人社局人事股

联系电话:0319-4752735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方式。报考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原件,《新河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由所在单位在报名表内签署意见并盖公章,由新河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初审,确定考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选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1.5,如果未达到开考比例,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调整开考比例或减少选调人数。笔试总分100分。笔试工作由领导小组负责安排实施,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6.考察。按照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重点了解考察对象报名资格条件、“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以及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为1次。考察工作由县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负责,考察结果书面报告领导小组。

7.公示。考察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考察情况,对符合条件的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新河县政府网公示3天。公示期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按照选调要求报考,服从选调工作统一组织,不得弄虚作假。

(二)参与选调组织实施的工作人员要严守人事工作纪律,按选调方案开展工作。

附:新河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点击下载)

新河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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