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落实群防群控机制,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防控工作,坚决打赢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师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对积极反映举报有价值防控线索的职工群众予以奖励。现将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举报人应提供详实信息,工作人员接到举报电话后,应询问清楚,如实记录,并将举报线索及时转交相关责任单位(部门)。相关责任单位(部门)要第一时间登记核实,并立即处置。 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且被举报对象出现发热、咳嗽、呼吸道症状的,每条给予100元奖励;被举报对象确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每条给予1000元奖励。奖金由师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兑现落实。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情形的,奖励最先举报人。 欢迎师市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积极反映问题,提供相关线索,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对投诉举报者个人有关信息,将按有关工作纪律严格保密,保护举报投诉者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