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市场安全工作,提高商户消防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奇台县市监局积极履职,认真开展了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一是签订《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承诺书》,明确市场经营主体消防安全责任,督导消防安全生产工作到位。 二是会同县消防大队对市场、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了检查,重点查证照、查制度、查消防器材配备、查机构、查人员、查消防通道,严防消防安全事故发生。 三是召开市场开办者消防安全行政约谈会,明确市场开办者消防安全自查和系统检查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主体单位消防管理标准化要求,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四是专项检查从事消防器材的经营者,重点针对消防水带、水枪、灭火器、应急照明、防火门等产品的国家强制认证标志、质量合格标志、合格证书、注册商标、生产及使用期限进行核实,规范消防器材市场秩序。 五是突出检查了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单位,重点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是否做到“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六是严查电动自行车经营者销售不按标准或降低标准生产电动自行车及配件,及未取得“3C”认证证书,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使用不规范,伪造、冒用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标志灯的行为,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七是排查餐饮场所用火、用电、用气,餐厅桌椅、物品摆放有无影响人员疏散,重点部位配备消防器材及消防器材完好好用等情况,确保餐饮场所万无一失。 截至目前,共检查个体经营户364家,市场4个,商场15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3家,电动自行车经营者22家,签订《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承诺书》19份,行政指导4家,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 责任编辑:杨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