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台县实施“两个清单”统筹推进生态环境审批保障服务

2020-03-25 11:12:57 来源:奇台县人民政府 作者: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奇台县分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通讯员唐玲燕奇台县统筹推进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两个清单”,积极支持相关行业企业复工复产。一是认真实施《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做好环评审批服务保障工作。对建设项目环评分类管理名录中关系民生且实施排污许可登记管理的相关行业,以及社会事业与服务业,不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业等10大类30小类行业的项目纳入清单环评豁免管理试点范围,豁免环评手续办理,不再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对名录中环境影响总体可控、受疫情影响较大、就业密集型等民生相关的工程建设、社会事业与服务业、制造业、畜牧业、交通运输业等17大类44个小类行业的项目纳入清单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范围,开展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报告书、报告表项目从受理、公示至审批,时限分别压缩为15个、8个工作日。对重大项目、扶贫领域项目、复工复产重点项目、生猪规模化养殖等重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全程指导服务,最大限度做到“网上办”和“不见面”审批,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截止目前,为企业、群众提供咨询服务70多人次,网上环评备案项目18个,出具报告书初审意见2个,报告表批复1个。二是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发挥激励导向作用。免除部分企业现场执法检查。对与疫情防控物资生产和民生保障密切相关的,污染排放量小、吸纳就业能力强的,涉及重大工程和重点领域的管理规范、环境绩效水平高的企业,不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在“双随机、一公开”环境执法监管中,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执法,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和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对因受疫情防控直接影响,环境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且未造成环境危害后果的,不予处罚,督促整改。同时,积极推行非现场监管方式,利用在线监控、联网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及时提醒复工复产企业治污设施正常达标运行。目前,通过在线监控对生活污水处理厂等3家企业实施非现场检查6人次,办结群众投诉3件。

责任编辑:刘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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