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16日,我公司委托乌鲁木齐汇翔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承担独山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已在独山子区政府网站对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了第一次公示。2019年10月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编制完成了《独山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对独山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征求与本工程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详见附件。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可以致电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资料索取的时间建议在公示期间。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独山子区城市管理局 单位地址:独山子区南广场 单位联系人:张丽 单位联系电话:13579286320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乌鲁木齐汇翔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鲤鱼山路199号集电港办公楼 单位联系人:徐文博 单位联系电话:0991-6621111 单位邮箱:2609404059@qq.com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位于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东南方向,距离规划区界限2.00公里处、奎河路至阿勒泰路口,位于现状一期卫生填埋场西南侧的环卫设施规划用地内。地理坐标为:N44°18'43",E84°56'41"。择项目区周边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评价范围内的居民及相关专家等受影响人群。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以下网站进行下载,网址: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联系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寻求其他方式提交您的公众意见表。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的相关信息见公示第一条。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请公众在本公示公布的10个工作日内将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