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山子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的政策解读材料

2019-04-29 00:00:00 来源:独山子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2019年5月18日起,为巩固克拉玛依市“全国无障碍环境建设先进示范市”成果,建立健全独山子区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及工作制度,着力提升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按照实施方案开展我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负责协调、督促、监督检查各成员单位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实施情况,做好国家及自治区相关部门检查验收迎检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做好自检自查工作并积极配合自治区、国家的验收工作。

根据自治区对克拉玛依市创建无障碍环境建设示范市工作开展“回头看”的时限要求,为完成好独山子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时间节点。第一阶段:安排部署阶段(2019年4月30日之前),各成员单位按照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建立相应的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导机构,明确职责、摸底排查,科学安排,制定计划。第二阶段:改造实施阶段(2019年4月30日—2019年9月30日),各成员单位按相关标准要求,实施改造计划,并全程监督指导,确保改造工作有序推进。第三阶段:自检自查及自治区巡检准备阶段(2019年10月—2019年12月),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自检自查工作,组织相关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对我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工作进行自检自查并形成报告,并于10月25日报送至区住房和建设局,同时,做好自治区检查组的迎检准备工作。第四阶段:整改迎接国家验收阶段(2020年),各成员单位对自治区联合检查组发现的问题限期内整改,迎接国家验收组的验收评估。

无障碍环境建设是彻落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重要举措,对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站位,协同配合,务实担当,确保我区成功完成全国无障碍环境建设先进示范区的复检工作。要按照相关标准规范,严把新建建筑和设施无障碍建设标准关;迅速排查辖区内无障碍建设情况;对未建无障碍设施和不符合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立即制定改造计划,落实改造经费。实现城镇范围内新建、改扩建道路、人行道道路、建筑物、居住区、交通运输设施及其他相关设施的无障碍建设率100%;积极推动我区政府机关、公共服务场所完成无障碍环境改造;不断满足城镇居住区无障碍环境建设需求,保障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共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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