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苏市关于报备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第七十一项整改公示

2020-04-03 00:00:00 来源:乌苏市人民政府网站 作者:发布时间20200403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针对自治区交账的第七十一项“据国土资源厅有关评估报告,新疆已闭坑的矿山和政策性关闭的小煤矿、砂石粘土矿等多达1000多家,矿山开发破坏面积达2165平方公里,仅有82平方公里实施了恢复治理,占应治理面积的3.77%”的问题,乌苏市委、市人民政府及时安排部署,对该问题认真研究,进行整改落实。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整改任务: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已关闭矿山、政策性关闭小煤矿、砂石粘土矿等1000多家矿山开发造成的2165平方公里环境破坏治理恢复任务。

  整改责任单位:乌苏市委、市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局

  整改完成情况:列入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第七十一项整改任务的7家关闭矿山,严格按照批准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要求、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交账清单规定时限和地委行署安排部署,提前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任务,累计恢复治理面积约0.89平方千米,累计投入资金约313.6万元。矿区范围内无其他用途的矿建设施全部拆除、掩埋,对其占用土地清理、平整、覆土、压实,与矿山周围地形地貌相协调,播撒草籽,恢复植被,促进矿区自然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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