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苏市依法吊销取水许可证名单的公告

2020-06-05 19:28:00 来源:乌苏市人民政府网站 作者:乌苏市水利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乌苏市水利局水行政处罚决定书(乌水行决字[2020]第57号)的处罚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现吊销下列取水许可证并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如有取水视为无证取水。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自本公告之日起5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或者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不提出听证申请或不进行陈述和申辩的,将视为放弃听证、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特此公告

  乌苏市依法吊销取水许可证名单.xlsx

  乌苏市水利局

  202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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